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