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