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家事律師推薦|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板橋家事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