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幫助犯一般洗錢罪】,處有期徒刑貳月,獲得緩刑之宣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