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