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1.4%之金額,每期5,023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