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案件,獲改判一審判決,使委託人成功獲得逾百萬元之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11.4%之金額,每期5,023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