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竊盜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所有物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確認僱傭關係案件】,獲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