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】,經調解成立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