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、聚眾鬥毆及詐欺案件】,均為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