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獲判薪資及勞工退休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