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收養關係等事件】,裁定聲請人之收養應予終止。台北家事律師推薦| 家事律師|板橋家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