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新臺幣12,034,900元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拆屋還地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訴【確認債權不存在等事件】,獲得勝訴判決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