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銀行法等案件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假扣押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