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案件,獲改判一審判決,使委託人成功獲得逾百萬元之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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