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、聚眾鬥毆及詐欺案件】,均為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事件】,獲部分勝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