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受任被告【請求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原審獲得勝訴判決,對造提起上訴並追加請求,判決結果為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本所當事人毋庸返還受贈之款項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近日發現,有不明人士冒用本所名義設立 LINE 帳號,並可能透過該帳號與民眾聯繫,為保障您的權益,敬請務必認明本所官方 LINE 帳號,切勿輕信來路不明之訊息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文書等案件】,原判決撤銷改判拘役、有期徒刑,均可易科罰金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