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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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4.61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代位求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予原告代償之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