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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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