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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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