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並獲得新臺幣180萬元之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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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