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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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共有物】,獲准許分割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