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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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0.09%之金額,每期11,546元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【離婚等訴訟】,獲准離婚及取得剩餘財產分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