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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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