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#損害賠償 #過失致死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調解成立,房產可不用被強制執行,並且得以拿回擔保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,每月給付2,780元,0利率,180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