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#扶養費 #給付扶養費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銀行法等案件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