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#給付工資 #勞資糾紛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