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訴訟原告【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】,獲被告須給付壹佰玖拾參萬壹仟壹佰壹拾捌元。台北律師推薦|板橋法律事務所推薦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0.09%之金額,每期11,546元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