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處有期徒刑貳個月,可易科罰金。刑事律師|台北刑事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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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【擔心針孔而申請退費,退費文件可以直接簽嗎?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