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更一審【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】,請求被上訴人連帶給付賠償金,獲全部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相對人需給付76萬1,466元,且均准允變更母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