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通常保護令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車禍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