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全部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只需償還總債務1.167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