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借貸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