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只需償還總債務1.167%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免除扶養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