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