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】,獲判債務人應給付款項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