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返還不當得利等事件】,獲廢棄原判決,改判不需返還款項給被上訴人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案件】,獲准減輕扶養費用,每月僅需給付壹仟貳佰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