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即上訴人代理【請求排除侵害等(含拆屋)等事件】,原一審為駁回,經由上訴可拆除部分屋簷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