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害配偶權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【擔心針孔而申請退費,退費文件可以直接簽嗎?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