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