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