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交付贈與物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