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為聲請人調解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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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