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、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