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銀行法等案件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