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名譽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獲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履行和解契約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