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車禍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百分之七十四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車禍損害賠償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