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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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】,獲判本件確實為借名登記,對造應將所有權登記予委託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撤銷改判無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