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租賃房屋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