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二審】,獲判駁回檢察官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